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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樹團隊日前以綠黨名義去函台北市政府,請求澄清目前徐州路老樟樹作為行道樹的所有權與管理關係。我們主張:
「徐州路十號工地行道樹為國有、公用且由市政府管理之公有物,並非私人財產,故富豊建設不得擅自遷移之」
理由:
1. 本件系爭行道樹,依「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」,屬於由台北市政府管理之公用財產。凡屬國有財產者,除非已經依照國有財產法第33條之變更程序,否則不得為出售、出租等行為。本件系爭行道樹既未經踐行該程序,則仍屬公有財產。
2. 系爭行道樹既屬公有財產,則僅有作為管理機關的台北市市政府工務局路燈工程管理處,才享有將該樹斷根或移植的權利。富豊建設自然無權主張為該樹的所有人,而得自行遷移。
面對我們的公文質疑,台北市政府工燈處並未正面回應問題關鍵--行道樹所有權的歸屬。甚至只敢以較不正式的「私函」回覆,重申遷移程序合法(但未說明理由)。以下附上這份私函,讓大家看看我們的行政機關是如何打太極拳、枉顧人民權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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